证券代码:603261 证券简称:*ST立航 公告编号:2025-037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2]380号文核准,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9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
22.5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450.3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33472.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
022年3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为 XYZH/2022BJAG10023。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甲方、乙方和丙方于2022年3月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规定,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对《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补充约定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户名:成
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001300000908413。该账户用于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及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丙方应当按照《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三、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及丙方各持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特此公告。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