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技源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1.00万股,并于 2025年 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120.7355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80.2645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20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技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比例限售结果,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205355股约占最终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0.30%。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0797145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05355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
日起6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30%。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12053556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限售股类型变动前(股)变动数(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61207355-12053553600020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802645120535540008000
股份合计400010000-40001000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技源集团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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