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证券简称:天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推动产业升级,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长期深耕精密模具研发设计与精密注塑成型领域,依托与跨国企业的深度合作基础,持续聚焦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产业,致力于“电子集成化、精密化、轻量化”的发展方向,并重点开发电子嵌件与注塑高度集成的精密结构性功能部件,产品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升级。2026年收购苏州豪米波后,公司将从汽车零组件供应向智能感知部件集成的产业链延伸,依托苏州豪米波在 4D 毫米波雷达、UWB 传感器、相机融合技术等智能感知领域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快速切入汽车智能驾驶、低空飞行等多应用领域赛道,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智能化、网联化方向的产品矩阵,实现产品从零组件到核心部件的产业升级,全面提升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
二、强化研发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与创新激励机制,打造了一支由行业资深专家、核心技术骨干组成的高素质研发团队,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公司坚持深耕核心技术自主突破,重点提升精密端子、高压铜排、精密五金冲压、镶嵌注塑集成工艺及轻量化等关键技术开发能力,持续攻克技术难题,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与适配性,满足新能源汽车及汽车电子产业对精密零部件日益严苛的技术要求。
另外目前苏州豪米波已对下一代产品进行布局,依托十四五国家重点项目,提前研发八发八收 4D 成像雷达,采用国际头部厂商最新一代八发八收射频芯片,搭配高性能多核车规处理器和波导天线,实现更高的雷达探测性能,更高的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级,持续保持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会持续保持“量产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的理念,深入客户企业,挖掘底层需求,持续研发新服务项目,提高核心竞争力。除了在车载 4D 成像毫米波雷达技术领域持续深耕以外,苏州豪米波也正推进与视觉感知系统融合、UWB 传感器、生命心跳监测、智慧交通及智能驾驶
ADAS 整体系统解决方案等技术的协同布局,致力于构建面向未来的车、路、空多维感知体系,助力智能辅助驾驶行业建立更加完善的安全标准,推动智慧出行生态向着更可靠、更安全的方向持续演进。
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专利布局,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公司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层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完善公司治理能力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决策的科学性。继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高效利用日常审计、内控监督等各种监督方式,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牢筑企业治理体系防火墙。完善全领域、全流程风险防控监督体系切实提高各类风险的可控性。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合规和责任意识,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分享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学习,提升自律意识、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严守合规底线。
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强化合规意识,确保严守履职“红线”。通过组织开展监管政策专题培训并结合行业案例解读要求,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重点领域开展定期排查,进一步夯实履职责任根基。
五、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等因素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公司自2017年上市以来,连续8年实现稳定的现金分红。
未来,公司将继续统筹长期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等多方面因素,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方式,努力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六、强化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通过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以易于投资者理解的角度,基于信息披露评价等维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建立多元化沟通渠道与高效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 e互动、投资者电话专线、投资者邮箱、现场调研等方式,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构建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依赖的关系。
七、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