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6证券简称:天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三十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第三十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有的本公司股份。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
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