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7证券简称:鸿远电子公告编号:临2025-01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天贵街1号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852364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7230
份总数的比例(%)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0609892股,即总股本231080892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471000股。(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古群、杨棉之、林海权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陈天畏、褚彬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邢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吕鹏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54740 99.9300 30401 0.0308 38500 0.0392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55140 99.9304 30401 0.0308 38100 0.0388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53740 99.9290 31801 0.0322 38100 0.0388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53240 99.9285 30401 0.0308 40000 0.0407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46640 99.9218 35901 0.0364 41100 0.0418
6、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32500 99.9074 46141 0.0468 45000 0.04587、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443685 98.9156 56021 0.5867 47500 0.4977
8、议案名称:《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7709757 99.8951 55721 0.0569 46800 0.0480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52340 99.9276 29901 0.0303 41400 0.042110、议案名称:《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421520 99.8963 55721 0.0565 46400 0.0472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98392020 99.8664 90621 0.0919 41000 0.0417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5729986798.9561359010.4866411000.5573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
6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728572798.7645461410.6254450000.6101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4年
7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727334798.5966560210.7594475000.6440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
8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727434798.6102557210.7553468000.6345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9730556799.0334299010.4053414000.5613所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
10727474798.6156557210.7553464000.6291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11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724524798.2157906211.2284410000.5559行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会议除11项议案以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第7项议案涉及的关联
股东郑红、郑小丹、刘辰、邢杰、李永强、王新已回避表决;第8项议案涉及的
关联股东陈天畏、褚彬池已回避表决。
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科、刘亦鸣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