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古群女士、张文亮先生、钟凯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杨棉之
先生、林海权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古群女士、张文亮先生、钟凯先生、杨棉之先生、林海权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文件,公司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