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北京
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分别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钟凯(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独立董事张文亮、非独立董事郑小丹3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全体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届次审议内容审议结果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12025327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议案》年月日通过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5425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年月日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通过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准备的议案》320257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年月日通过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202582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年月日通过
员会第一次会议备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520251030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年月日2、《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通过
员会第二次会议准备的议案》
62025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年12月12日《关于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通过
员会第三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信永中和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年审沟通会,详细审阅年报总体审计计划,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优势的基础上,与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策略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与交流,确定了公司年报审计计划,同时督促年审机构严格落实审计计划,确保年度审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信永中和编制的年度审计报告,并形成了书面意见,认为审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计划的合理性予以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执行,董事会审计委
2员会就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展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未出现实际业绩与公司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了《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确保了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职能,依法
合规、独立客观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业特长,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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