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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远电子:鸿远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 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有反担保

金额)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4200万元 5500.50万元 是 否(以下简称“创思北京”)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3100万元 0万元 是 否(以下简称“元陆鸿远”)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00万元 0万元 是 否(以下简称“鸿远泽通”)

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00万元 133.86万元 是 否(以下简称“鸿安信”)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558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2.6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净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远电子”)于 2026年 9月 8日与相关银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

创思北京、元陆鸿远、鸿远泽通提供债权本金 2000万元、2000万元、1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分别为创思北京、元陆鸿远、鸿远泽通、鸿安信提供最高融资余额2200万元、

1100万元、1100万元、11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27日、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元陆鸿远、创思北京、鸿远泽通、元六鸿远(苏州)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鸿立芯半导体有限公司、成都蓉微微波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鸿安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

011)。

本次担保事项与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创思北京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创思(北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淑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3483939766

成立时间 2015年 7月 1日

注册地 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 1号院 2号楼 5层 503室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经营范围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 /2026年 1-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月 /2025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002.42 36197.3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7425.29 24063.72

资产净额 12577.13 12133.61

营业收入 25889.30 39613.90

净利润 434.01 628.64

(二)元陆鸿远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元陆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6996447300

成立时间 2009年 12月 18日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注册地

天贵街 1号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 /2026 1-6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 月 /2025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920.76 17476.2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2415.19 11602.56

资产净额 5505.57 5873.64

营业收入 8418.11 16065.17

净利润 -368.49 -1838.68

(三)鸿远泽通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北京鸿远泽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王淑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MA01TEH29X

成立时间 2020年 7月 8日

注册地 北京市大兴区天贵街 1号院 2号楼 5层 508室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经营范围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6年 6月 30日

/2026 1-6 2025 年 12 月 31 日项目 年 月 /2025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93.48 6132.1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753.80 4492.79

资产净额 1739.68 1639.31

营业收入 7380.27 9228.43

净利润 98.21 123.34

(四)鸿安信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安徽鸿安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元六鸿远(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丁小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4MA2TGR3L9U

成立时间 2019年 3月 5日安徽省合肥市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宿松路

注册地 3963号智能科技园 D2栋 103室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经营范围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信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进出口

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 /2026年 1-6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月 /2025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83.81 7036.3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781.32 6445.05

资产净额 1702.49 591.31

营业收入 1116.00 2902.25

净利润 -891.45 -2487.5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债务人:创思北京、元陆鸿远、鸿远泽通

3、保证人:鸿远电子

4、债权本金:创思北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元陆鸿远为人民币 2000 万

元、鸿远泽通为人民币 11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主要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

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1、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债务人:创思北京、元陆鸿远、鸿远泽通、鸿安信

3、保证人:鸿远电子

4、最高融资余额:创思北京为人民币2200万元、元陆鸿远为人民币1100万

元、鸿远泽通为人民币1100万元、鸿安信为人民币11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6、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

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558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2%;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484.35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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