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10月 29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503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祝平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立先生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 月 19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已编制完成《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处置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现相关情形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的份额,经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以转让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持有人,
不含后续新增参与人员,不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由受让人返还该员工对应的原始出资额;或将本计划中该部分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由公司按照原始出资额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置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