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别锋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博士后、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海鸥股份独立董事。2008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东北石油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常州大学,现任常州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负责人、能源化工装备研究院院长助理。2023年1月任海鸥股份独立董事。
(二)本人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按照监管规则进行独立性自查,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本人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会议召开前详细了解议案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所有议案均表决通过。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以通讯是否连续两出席股独立董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方式参次未亲自参东会的事姓名事会次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加次数加会议次数数别锋锋55100否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对所议事项均表示同意,为董事会提供了有效参考意见。
1、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5.2.10案》;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计部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部2024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5.4.2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关于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8.26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议案》;
《关于修订<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公司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10.28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4.18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关于修订<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2025.8.25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9.15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12.8《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确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通过出席网上业绩说明会及现场会议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考察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15天。利用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会议的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合规与审计、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多次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
三、对公司重点事项关注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即将届满。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相关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5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
10月1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议案内容和审议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相关议案的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