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
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金帝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47766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7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2488040.5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783246.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0704793.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8月30日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124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
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万元)(万元)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
127820.0027820.00
级改造项目2含山高端精密轴承保持架建设项目4088.404088.40
3高精密轴承保持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3500.003500.00
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
437483.0037483.00
设项目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项
592.2792.27
目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
62907.732907.73
产能转化提升项目
7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85891.4085891.40
2024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3949.18万元(不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000.00万元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会影响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且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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