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帝精
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帝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1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金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86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1513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2日全部到账,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6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
报字(2026)第12416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序号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75000.0064600.00
1其中:重庆生产基地45000.0035500.00
含山生产基地30000.0029100.00
2关节模组精密零部件及半导体散热16800.0016200.00
片智能制造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6200.0016200.00
合计108000.0097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635302.25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8602755.08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32547.17元。具体如下:
(一)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6月2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8602755.0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号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智能
646000000.00158496255.08158496255.08
制造项目
其中:重庆生产基地355000000.00142267293.28142267293.28
含山生产基地291000000.0016228961.8016228961.80关节模组精密零部件及半
2162000000.00106500.00106500.00
导体散热片智能制造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162000000.000.000.00
合计970000000.00158602755.08158602755.08(二)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986792.45元。2026年6月29日,因银行设置原因导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登记费用45754.72元,本次对此项发行费用45754.72元也予以置换。因此本次拟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32547.1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发行费用拟置换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6790000.00600000.00
2律师费用613207.55188679.24
3审计及验资费用330188.68-
4资信评级费用188679.25188679.25
5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564622.6455188.68
合计8486698.111032547.17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以上事项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13983号)。
四、审议程序2026年7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9635302.25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五、专项意见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13983号),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6月2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