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制度的要求,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了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郑世育委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增补后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2名独立董事王德建、宋军及1名董事景玉珍共3人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德建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等方面积极尽责,共召开6次会议,审议16个议案。
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及时间安排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3月29日事项十三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3、《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4月18日
4、《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4月23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8月18日
2、《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0月24日
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2025年12月25日《关于聘任薛泰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一次会议
三、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人员持续关注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并与公司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和讨论,了解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二)续聘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
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其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在检查、督促相关流程设计合理性、执行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从而在有效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水平。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合作和沟通,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督促按规定完成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有效监督了公司的相关工作,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加强与公司经营层和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德建、宋军、景玉珍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