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帝精
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帝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1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7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0000000元。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86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1513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2日全部到账,经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12416号)。
发行名称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97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6151.33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6年6月22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2026年4月21日归还10000.00万元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发布之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7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上述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相应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按规定足额归还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5666.0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已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进度金额金额
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智能64600.00--制造项目
其中:重庆生产基地35500.0014226.7340.08%
含山生产基地29100.001622.905.58%
关节模组精密零部件及半16200.0010.650.07%导体散热片智能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15351.33818.175.33%
合计96151.3316678.45-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部分自筹资金,但该部分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支付。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风险抵抗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日常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其中博源精密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博源电驱动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均用于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博源精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博源电驱动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