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证券简称:金帝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
6000.00万元25000.00万元是否
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075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96.38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郊区支行签署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节能”)在该行于2026年3月27日至2032年3月26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对博源节能在该行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8年3月27日期间内发生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其他: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37.93%股权具有
司持股情况“明股实债”性质
公司直接持有62.07%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的37.93%股权具有“明股实债”性质,所以公司持有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郑广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5819390310成立时间2011年8月30日
注册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东、元江路北注册资本145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77588.1771238.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40708.9238994.36
资产净额36879.2532244.43
营业收入40001.1948849.38
净利润4634.826228.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博源节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郊区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小企业授信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小企业授信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小企业授信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小企业授信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自《小企业授信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2、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
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
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750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2000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38%、92.9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7500.00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