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年度内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王德建,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中国注册会计师(CPA,非执业),高级会计师,山东大学 MBA、EMBA 授课教师。
曾任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商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董会情况事姓名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次数王德建7700否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参加公司组织的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年度审计的具体结果,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和到公司实地考察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2025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同时通过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增公司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人均同意以上议案,本人认为:本次申请2025年度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被担保人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5年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审核了公司年报、半年报及季报的编制流程。在年报编制关键节点,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情况的专项汇报,深入审议相关议案,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确保对定期报告编制过程的监督到位,为公司财务信息的高质量披露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保持沟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确保了财务报告的合规性和公允性。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对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
承担能力水平、审计费用报价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审议了3次现金分红,2024年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0.5元,2025年半年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0.5元,2025年三季度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5元。公司的现金分红金额是基于公司的利润情况及基于公司长久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给予投资者长期、持续回报的能力情况综合考虑制定,公司在保障公司现有业务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进行投资者回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德建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