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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杰新材: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71证券简称:永杰新材公告编号:2025-050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国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永杰新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沈建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效、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现提议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徐小华(召集人)、毛骁骁、张大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附件: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简历

沈建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杭州市领军人才,荣获“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劳动模范”和“中国铝板带材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主持、参与了多项省级工业新产品研发,两项成果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200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理事和上海铝业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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