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1证券简称:永杰新材公告编号:2026-065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第20号》”)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拟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变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
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内部交易的频率和规模不断增长。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均受公司控制且进行统一管理,其应收款项信用风险高度可控。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为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拟变更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公司基于自身基本情况的变化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合理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按
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无确凿证据表明发生减值则不计提坏账准备;测试后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并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全面、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本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