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永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26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920万股并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9672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158149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8570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789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0%。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
2025年9月12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789629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1.60%。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7082371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89629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数量序号股东名称数量(股)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股)首次公开发行网
1下配售限售股的7896290.40%7896290
持有者
合计7896290.40%7896290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永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789629上市之日起6个月
合计789629/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股份类型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8149629-78962915736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857037178962939360000.00
股份合计196720000.000196720000.00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
相关承诺;
3.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永杰新材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志旭马婧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