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联翔”)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舟山联翔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627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05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8%;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股东舟山联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15日,舟山联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联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舟山联翔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2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本次权益变动后,舟山联翔及其一致行动人卜晓华、卜嘉翔、卜嘉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0750000
1股减少至584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63%减少至56.4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3750000股
持股比例3.6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37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形成原因
第一组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37500003.62%舟山联翔企业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为卜晓华为普通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卜晓华4200000040.53%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卜嘉翔75000007.24%卜晓华与卜嘉翔为父子关系;卜嘉翔与卜嘉城为兄弟
2关系
卜嘉城75000007.24%卜晓华与卜嘉翔为父子关系;卜嘉翔与卜嘉城为兄弟关系
合计6075000058.62%—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23日减持数量22865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月15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大宗交易减持,1250300股量集中竞价减持,1036200股减持价格区间20.11~22.41元/股减持总金额46421633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90270股
减持比例2.2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58%当前持股数量1463500股
当前持股比例1.41%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区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舟山联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卜晓华先生已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减持比例及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在2026年1月
21日前,上述股东没有继续减持的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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