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确认聘任或解聘。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
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名、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6年 4月)》。
上述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内容为准。本次章程修订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