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工业新区东海大道
2887号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1678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62.212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卜晓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包含三名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000 0.0421 1400 0.00243、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500 99.9562 26000 0.0421 1000 0.0017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901100 97.0490 26400 2.8433 1000 0.1077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1100 99.9555 26400 0.0428 1000 0.0017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1654300 99.9607 23200 0.0376 1000 0.0017(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3关于2024年度465199.414326400.564210000.0215
利润分配预案1000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901197.049026402.843310000.1077
2025年度薪酬000
方案暨确认
2024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465199.414326400.564210000.0215
2025年度薪酬1000
方案暨确认
2024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465199.414326400.564210000.0215年度对外担保1000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天健465199.414326400.564210000.0215
会计师事务所100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465199.414326400.564210000.0215年度向金融机1000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制定《浙江465499.482723200.495810000.0215联翔智能家居3000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5涉及关联股东卜晓华、卜嘉翔、卜嘉城、嘉兴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60750000股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鹤岚、殷佳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上网公告文件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