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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76证券简称:恒兴新材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张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王恒秀、张千、陈丰秋组成,由王恒秀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陈丰秋、鲍旭锋、张剑彬组成,由陈丰秋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陆宝莲、陈丰秋、盛裕明组成,由陆宝莲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鲍旭锋、陆宝莲、张千组成,由鲍旭锋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陆宝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恒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翼女士、卢荣群先生、邵业伟先生、陈维斌先生、顾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周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1、《关于聘任王恒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关于聘任张翼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关于聘任卢荣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4、《关于聘任邵业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5、《关于聘任陈维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6、《关于聘任顾海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7、《关于聘任吴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8、《关于聘任周红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及子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子议案3.08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吴开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裴希旻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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