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7月20日
1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须知…………………………...…………………………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程………………………………...……………………5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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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相关
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在议案讨论阶段可就议案内容进行提问。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
不得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作自我介绍并说明其所持股份数量。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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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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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10点00分
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青墩路1号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千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
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到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三、主持人介绍会议议程、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会议审议各项议案: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各项议案并现场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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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汇总结果;
十一、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三、签署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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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新论证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及审慎决策,公司终止实施部分项目,调整部分产线的建设。截至2026年
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10292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90538.59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公司于2023年
9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2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2381.4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538.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
20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22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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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结项名称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结项时间2026年6月30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16971.61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15420.65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894.36万元(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补流,2894.36万元应金额
注: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尚未赎回的理财金额,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计划在股东会前赎回全部理财产品并将相关金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阶段,公司依照募集资金管理要求,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与此同时,在不耽误项目施工、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升资金收益,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做现金管理,取得了理财收益,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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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拟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银行账号为78050122000379206;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银行账号为78050122000379359。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2894.3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尚未赎回的理财金额),实际节余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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