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7证券简称:银都股份公告编号:2025-02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都股份”)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06月18日,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4年0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
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06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4年07月0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07月0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价格从16.50元/股调整为15.50元/股,并按调整后的授予价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
422.9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份额,共1.0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153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21.90万股。
(六)2024年07月1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七)2024年10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价格从15.50元/股调整为15.00元/股,同时将2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八)2024年12月27日,公司办理完毕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九)2025年0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建林、范永进、曹治发、廖银萍,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4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公司需对在职的股权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147人,合计回购数量163.56万股。
2(十)2025年06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0元/股,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87000股;
本次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2371620股。
综上,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2458620股。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3557430股。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25000股。
二、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说明
(一)历次调整情况经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24763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8175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0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及有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15.50元/股调整为15.00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2025年05月19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246635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5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2331750.00元,转增
19109857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615762075股。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已于
2025年06月06日实施完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
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
3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方法
1.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
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调整方法如下: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如下:
经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P=(15.00-0.50)/
(1+0.45)=10.00元/股。
注:上述 P0以最近一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填列。
2.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调整方法如下: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数量的调整如下:
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Q=60000*(1+0.45)=87000股;本次因公司层面
2024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Q=1635600*(1+0.45)=2371620股。综上,本次合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2458620股。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Q=2453400*(1+0.45)=3557430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调整如下: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Q=500000*(1+0.45)
=725000股。
(四)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
2、调整后,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4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激励对象
离职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60000股变更
为87000股,回购价格为10.00元/股;*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1635600股变更为1635600*(1+0.45)=2371620股。回购价格为10.107元/股。有关回购价格计算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调整后,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Q=2453400*(1+0.45)
=3557430股。
4、调整后,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Q=500000*(1+0.45)=725000股。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关于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00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调整后,因激励对象离职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60000股变更为87000股;因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触发值但未满足目标值而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由1635600股变更为2371620股。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剩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3557430股。调整后,本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725000股。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5《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备案版);
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七、上网文件
1、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数量并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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