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0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
信息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司审计项目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规范有序。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审查和评估后认为:中审众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工作方案、人
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众环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