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证券简称:景津装备公告编号:2025-005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4907648.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7645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0582800元(含税),占公
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7.18%。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76457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8046162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4.85%。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1104442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2.04%。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5000万元,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11044420611283344576682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848231191.341008089458.88833918669.70润(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
2154907648.78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99010164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896746439.97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99010164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否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200.6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否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满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形;
3、董事会评估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红。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2025年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为不超过2025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办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
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