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江瀚新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4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666667 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59元。公司股票于2023年1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6666666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间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股东数量为9名。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16394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2.58%,将于2026年2月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和
2023年5月16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5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106666667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6666667股变更为
1373333334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由86885299股变更为121639418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甘书官、甘俊、贺有华、陈圣云、简
永强、侯贤凤、李云强、汤艳、阮少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发行人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期间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该价格相应调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在原有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就延长锁定期事宜本人将配合发行人及时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证券限售手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持有股份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函。
6、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2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21639418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数剩余限售股数量序号股东名称
(股)司总股本比例量(股)(股)
1甘书官3778640310.1214%377864030
2贺有华343004769.1876%343004760
3甘俊203084005.4397%203084000
4陈圣云70084001.8772%70084000
5简永强59917311.6049%59917310
6侯贤凤47316571.2674%47316570
7李云强44258311.1855%44258310
8汤艳37265200.9982%37265200
9阮少阳33600000.9000%33600000
合计12163941832.5820%121639418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12163941836
合计-12163941836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前本次解除限售后
项目变动数(股)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非限售流通
25169391667.42%121639418373333334100.00%
股
限售流通股12163941832.58%-121639418--
总股本373333334100.00%-373333334100.00%
3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宁张铁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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