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证券简称:江瀚新材公告编号:2026-039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66666667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5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399578.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92671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调整后的募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承诺投资总集资金承诺募集资金金资进度额投资总额额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
51272.4451272.4430231.1558.96%
目年产2000吨高纯石英砂产业化建
37503.172464.402464.40100.00%
设项目
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35038.771753.475.00%
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23218.0823218.0815691.6367.58%年产2000吨气凝胶复合材料产业
17155.001961.411961.41100.00%
化建设项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
-15193.5912209.9780.36%目
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15138.46100.92%
补充流动资金61778.0261778.0262199.26100.68%
总计205926.71205926.71141649.75-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1649.75万元,“功能性硅烷偶联剂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年产6万吨三氯氢硅项目”和“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767.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39120.79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情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时间作如下调整: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2025年6月2026年12月
(二)本次延期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6万吨/年三氯氢硅生产装置及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
业园配套公辅设施,6万吨/年三氯氢硅生产装置已于2025年10月投入试运行。
产业园配套公辅设施如配电室、控制室、冷冻站、乙炔站、循环水站、仓库、罐
区、管廊管架、道路干路和大部分支路等建筑物和构筑物均已建成,但包括后续项目所需配电设备、控制端设备、辅助工艺设备以及连接后续项目在建生产装置
2的管线、施工区域内的道路支线等需要结合后续项目建设进度逐步配置、安装和建设。
产业园后续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其中:“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二期项目”1万吨/年乙烯基硅烷生产装置已于2026年2月投入试运行,“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三期项目”1万吨/年氨基硅烷生产装置已于2026年4月投入试运行,“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三期项目”1万吨环氧硅烷生产装置预计将于2026年12月建成。“硅基新材料绿色循环产业园一期项目”中相应配套设施与已建成生产装置同步建成转固,剩余部分将与环氧硅烷生产装置同步。
除上述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主体装置建设进度,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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