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证券简称:江瀚新材公告编号:2025-056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暨注销部
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注销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4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66666667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59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372666678.5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3399578.5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926710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甲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在湖北省荆州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1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使用状态功能新材料硅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前驱体项目8111501081168888888本次注销荆州分行
(一期)功能新材料硅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常使用(本次新
8111501081566888888基前驱体项目荆州分行设)硅基新材料绿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循环产业园一期42050162860800000990正常使用公司荆州沙市支行项目科研中心与办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8580180809135666正常使用
中心建设项目公司荆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补充流动资金17265201040018305正常使用公司荆州沙市支行
注: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新设的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专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专项用途:协议约定该专户仅用于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的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各方的主要权利、义务、责任:协议约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丙方应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丙方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乙方每月
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对甲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甲方、乙方应将大额支取情况及时通知丙方;丙方有权更换保荐代表人;乙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3.违约责任: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规定而给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4.协议生效:协议约定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协议失效:协议约定本协议于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6.纠纷处理:协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已变更实施主体并更名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新项目“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
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原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江瀚新材,项目名称变更为“功能新材料硅基前驱体项目”。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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