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证券简称:亚光股份公告编号:2026-023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温州华表特陶新材
3000.00万元0万元是否
料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650.5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0.49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本年度拟提供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为子公司提供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其他融资担保、履约担保、业务担保、产品质量担保以及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在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未来新设立的和/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之间调剂使用,具体以实际担保情况为准。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现有的,未来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与温州华表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华表”)原股东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以1860万人民币收购其41%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人关系拥有其100%表决权(法律规定的特殊事项除外),本次收购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本次收购完成后,温州华表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保证温州华表更好的开展业务发展,公司在不改变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将河北达立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立恒”)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0
万元调剂至温州华表,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7%。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单位:万元本次调剂本次调截至目前担尚未使用担担保被担保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剂后担保余额(含保额度(含方方额度度保额度本次)本次)
亚光达立恒15000.00-3000.0012000.00200.0011800.00
股份温州华表0.00+3000.003000.000.003000.00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温州华表特陶新材料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直接持股44%法定代表人陈静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1MA2ARL2B7R
成立时间2019-03-20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雁升路注册地
1199号电子车间二1楼、5楼
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经营范围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
新型膜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项目/2026年1-3月(未/2025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1452.242334.0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35.831819.19
资产净额716.40514.84
营业收入501.842248.64
净利润45.82161.62
注:温州华表于2026年6月9日发生工商信息变更,法定代表人由倪建霞变更为陈静波。(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以上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以上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上述公司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634.36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