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4证券简称:林平发展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情况及其它因素的影响,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对“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的总投资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5.37万股,发行价格 37.88元/股,并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71417.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08.4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409.3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2月 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二、前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募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集资金金额集资金金额
1年产90万吨绿色环保智能制造118670.0050000.0050000.00
新材料项目(二期)
2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87083.0070000.0012409.33
能制造新材料项目
合计205753.00120000.0062409.33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调整概述
公司“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原建设内容为:
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瓦楞纸的6600生产线和一条年产30万吨箱板纸的6600生产线。鉴于瓦楞纸与箱板纸工艺流程相近、厂房设施设备可共用,并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为建设一条年产
60万吨的8600柔性生产线(可根据实际需求切换生产瓦楞纸或箱板纸),在拟
投产产品总产能、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相应减少项目投资总额。
(二)投资总额调整项目名称调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瓦楞
6600建设一条年产60万吨的8600年产60万吨内部投资结纸的生产线和一条年
生物基纤维绿构产306600柔性生产线(可根据实际需求万吨箱板纸的生生产瓦楞纸或箱板纸)色智能制造新产线
材料项目投资总额87083.0081068.00(万元)
(三)内部投资结构明细变动序号项目变更前投资额(万元)变更后投资金额(万元)
1建筑工程费13323.009196.00
2设备购置费56469.0058287.00
3安装工程费5027.002380.0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5.002350.00
5预备费3680.002348.00
6铺底流动资金6529.006507.00
合计87083.0081068.00
注:本次变更系由两条国产6600生产线调整为一条进口8600柔性生产线,可共用厂房,节约建筑工程费与安装费,故项目总投资额下降;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为12409.33万元,未发生变化。
四、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瓦楞纸与箱板纸生产工艺类似,主要差异在于瓦楞纸少一道压光工序、原料长纤维比例不同。变更后选用的进口8600纸机配备纤维分级系统与水平夹网结构,可通过调整制浆分级工艺与湿部参数,在同一台设备上稳定切换生产箱板纸和瓦楞原纸,实现“一线两用”。
本次调整的优势及合理性:
减少重复投入:两条6600线需两套厂房与辅助设施,8600柔性线可共用厂房,节约建筑工程费约4127万元、安装费约2647万元;
提升柔性响应能力:可根据市场需求在瓦楞纸与箱板纸之间动态切换,降低单一品种周期波动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拟投入募资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以更少的总投资金额完成同等产能目标。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业务领域与战略方向,不改变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仍用于原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调整后项目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竞争力,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针对本次调整事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等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