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5 证券简称: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42人调整为 38人
* 授予价格由 20.89元/股调整为 20.63元/股
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 年 4月 29日至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 2026 年 5月 21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 9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说明
1、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及其近亲属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取消前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 42人调整为 38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总量不变。
2、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发布了《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7月 15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应当调整为:P=P0-V=20.89 元/股-0.26元/股=20.63元/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方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名激励对象及其近亲属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
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法合规性,出于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取消前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 42人调整为 38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总量不变。
鉴于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20.89元/股调整为 20.63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相关事项、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
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山东键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