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
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情况2023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核准,同意日盈电子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26422800股股票的申请。
2023 年 9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227931 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相关股份的具体锁定期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锁定期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1844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820816个月
3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2569166个月
4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6350466个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918316个月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27796个月
1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锁定期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
713636366个月
2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龙盛
813175236个月
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顾六华13175236个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
10487526个月
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2622793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限售股解除限售的全部10名发行对象承诺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26227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5%;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
如下:
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序号股东名称数量(股)司总股本比例通数量(股)数量(股)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18444.73%54018440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820814.71%53820810
江苏常州东方投资控股
352569164.60%52569160
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工业投资有
426350462.31%26350460
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
517918311.57%17918310
公司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127791.50%17127790
2持有限售股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剩余限售股
序号股东名称数量(股)司总股本比例通数量(股)数量(股)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
7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413636361.19%1363636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
8有限公司—金泰龙盛捌13175231.15%1317523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顾六华13175231.15%1317523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487520.04%487520
产管理产品
合计2622793122.95%262279310
注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注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因法律法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227931-2622793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88076000+26227931114303931
股份合计114303931-114303931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康汪程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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