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不动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44.50
2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4.31 7992.47
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35.70
合 计 5494.51 7992.47
房地分估,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 6578.97 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1424.00 万元,合计 8002.97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捌仟零贰万玖仟柒佰元整(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44.50 6578.97
2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4.31 -
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35.70 1424.00
合 计 5494.51 8002.97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房地合估评估值 7992.47万元,房地分估评估值 8002.97 万元,故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分估 8002.97万元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评估值较不动产账面值 5494.51 万元增值 2508.46 万元,增值率 45.65%。增值原因系常州市经济发展较快,而土地取得时间较早,房屋建成时间早所致。
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七、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原则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八、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在使用本资产评估结论时,提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报告正文中的资产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在使用本报告时给予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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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结果经估算,于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本次委估对象为日盈电子申报的相关不动产,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4844.50 万元,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账面价值 14.31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635.70 万元。
房地合估评估价值为 7992.47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玖拾贰万肆仟柒佰元整(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44.50
2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14.31 7992.47
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35.70
合 计 5494.51 7992.47
房地分估,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 6578.97 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1424.00 万元,合计 8002.97 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仟零贰万玖仟柒佰元整(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4844.50 6578.97
固定资产—构筑物及其他辅
2 14.31 -
助设施
3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635.70 1424.00
合 计 5494.51 8002.97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年 3月 31日,房地合估评估值 7992.47万元,房地分估评估值 8002.97 万元,故本次评估采用房地分估 8002.97万元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评估值较不动产账面值 5494.51 万元增值 2508.46 万元,增值率 45.65%。增值原因系常州市经济发展较快,而土地取得时间较早,房屋建成时间早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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