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执行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程雪女士为公司执行总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沈洪涛、孙远明、徐家力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