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6-035
转债代码:113702 转债简称:斯达转债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09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予以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拟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手续办理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
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式增加资本: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式增加资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1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可转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
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转股期限内可按照相关规定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发行文件规定的转股程序和安排将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所导致的公司股本变更等事项,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上市及工商变更等事宜。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