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1证券简称:联合水务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1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被担保人名称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6735.90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373818.2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210.4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特别风险提示净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3日,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申联环境”)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荆州分行”)签署《授信协议》(合同编号:127XY251015T000156),向招商银行荆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2个月。同日,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招商银行荆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7XY251015T00015601),为前述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278000万元,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额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度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合并计算,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29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55100万元,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上述担保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魏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000MA49E85TXD
成立时间2020-01-07
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彩路16号(自主申报)注册资本1177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生活、工业污水的处理;污水厂、泵站、雨
水、污水管网的建设和管理;污水泵站、排水设施、河
道、泵闸、水利设施的运营管理;污水再生利用;污水水质检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泥处理及相关的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污水处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工程、
河湖水系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维护;净水设备研发、
生产、销售;生态环境材料、生物基材料、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项目/2025年1-9
2024年12月31日
月(未经/2024年度(经审计)
审计)
资产总额33730.2233755.5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5158.2116014.55
资产净额18572.0117740.98
营业收入6045.397440.16
净利润831.03712.8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127XY251015T00015601)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债务人:荆州申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保证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
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所审议融资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决策效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3818.2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0501.01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35.39%。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