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3证券简称:埃泰克公告编号:2026-018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现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760.98万元。该置换事项符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的情形。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4月 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241Z000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1埃泰克年产500万件汽车电子项目28714.9528700.0028700.00
2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46413.7645000.0030914.44
3埃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289.8330200.0030200.00
4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734.0618600.00186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7500.0027500.0027500.00
合计151652.61150000.00135914.44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本次纳入置换范围的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
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同时考虑到员工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账户统一划转,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三)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涉款项,如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采购款、应付材料采购款以及其他相关所需资金等,有利于公司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四)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报销费用等小额零星支出,发生频繁且
零碎或者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既包括募投项目,也包括非募投项目,不便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综上所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
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定期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三)公司财务部定期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
付款申请,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中,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
使监管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5760.98万元预先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置换金额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期间及置换内容(万元)
3451.982026年4月至6月期间,自有资金已实际支
付的人员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1067.202026年4月至6月期间,自有资金已实际支补充流动资金
付的各项经营税费
1241.802026年4月至6月期间,自有资金已实际支
付的购买境外原材料款
合计5760.98/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埃泰克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埃泰克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