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3证券简称:埃泰克公告编号:2026-004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金额共计4580.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477.266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436550.85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140292119.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9144431.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4月13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年 4月 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 241Z0004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
1埃泰克年产500万件汽车电子项目28714.9528700.0028700.00
2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46413.7645000.0030914.44
3埃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289.8330200.0030200.00
4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734.0618600.00186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7500.0027500.0027500.00
合计151652.61150000.00135914.4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合计人民币3269.28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投入自筹资金预募集资金拟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金额先投入金额置换金额
1埃泰克年产500万件汽车电子项目28700.00--
2伯泰克汽车电子生产基地扩建项目30914.442967.652967.65
3埃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200.00--
4伯泰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600.00301.63301.63
5补充流动资金27500.00--
合计135914.443269.283269.28
注1: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表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剔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269.28万元,其中包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金额人民币2192.33万元,
该等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02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3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310.92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费用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9816.46400.00400.00
2审计及验资费2680.00749.98749.98
3律师费908.00160.00160.00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0.57--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84.180.940.94
合计14029.211310.921310.92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公司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
计4580.2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41Z002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埃泰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