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证券简称:华勤技术公告编号:2026-042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或“公司”)于2026年4月
29日以现场和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文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华勤技术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本次授权发行H股股份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有效补充,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并取得所有政府及/
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新增H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H股新股的其他证券)的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前述授权以下统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1)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
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或类似权利发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拟发行新股的类别及数目;*新股的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作出或授权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
他权利(包括股权激励计划项下的相关权利,除非适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2)授权授权人士根据上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一般性
授权当天已发行总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
(3)授权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4)授权授权人士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
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
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5)如授权人士已于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一般性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6)授权授权人士在H股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
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后至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为止:
(1)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及
(3)公司股东于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