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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勤技术:华勤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96证券简称:华勤技术公告编号:2026-044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3年12月30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4)。

4、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 -5、2024年 1月 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

6、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 -2、2025年 1月 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

17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 2月 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9、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

(1)鉴于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2524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2)鉴于 2名激励对象 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比例为5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本期未满足个人层面职级要求或绩效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663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3)鉴于25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情形且降职后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因降职调减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6016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3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7203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

(1)鉴于1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1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2)鉴于 41 名激励对象 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为 70%;鉴于 4名激励对象 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本期未满足个人层面职级要求或绩效考核要求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183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3)鉴于11名激励对象发生降职情形且降职后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因降职调减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205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综上,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7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7388股。

-4-(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

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预计先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再进行本次回购注销,故公司董事会拟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审议及实施情况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则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拟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 -V)/(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资本公积金转增比例。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7.04元/股(经2023年度、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8.46元/股=

(27.04元/股-1.2元/股)/(1+0.4);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33.44元/股(经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3.03元/股=(33.44元/股-1.2元/股)/(1+0.4)。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8169114.64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125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将变更为326人。

-5-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预计将由1503906383股变更为1503507956股,注册资本预计将由人民币1503906383元变更为人民币1503507956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单位:股截至2026年4月预计变动前预计变动

类别2923预计变动后日股本结构(注)(注)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5244894623342852-398427622944425

(A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A 570487450 798596051 0 798596051( 股)

三、H 58548200股 81 967480 0 81 967480(注1)

股份合计10742805441503906383-3984271503507956注1:公司预期授予国际承销商超额配股权,可由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及整体协调人行使,自2026年4月23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止,上述截至2026年4月29日的 H股股份 58548200 股存在变动的可能。

注 2:上述预计变动前有限售条件股份(A股)数量 623342852股系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对应的股份数量。如国际承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则上述预计变动前、预计变动后的股份合计数量存在变动的可能。

注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284591股调整为398427股。

注4:最终股本变化以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为准。

注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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