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285号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华勤技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勤技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华勤技术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242.5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0.80元。截至2023年8月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851,959,472.80元,扣除发行费用121,275,920.93元,募集资金净额5,730,683,551.87元。
截至2023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71号”验资报告。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166,609,217.3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355,328,326.28元;于2023年8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11,280,891.1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04,051,340.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68,125,674.75元(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120,000,000.00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前述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3年7月,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睿勤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创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西安易朴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南昌勤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昌逸勤科技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因变更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东莞市勤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安勤智行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开户行或其主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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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36,978.4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3678号文号)。保荐机构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上述董事会决议生效起,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等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3,339.87万元,上述资金已按要求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资金已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置换程序符合监管规定。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勤技术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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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9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取消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取消前述2023 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全部超募资金23,068.36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汽车电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海新兴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华勤技术无锡研发中心二期”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变更
2024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
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人民币80,961.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4,869.95万元,计划在南昌制造中心改扩建笔记本电脑智能产线,实施主体为南昌华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华勤”)。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减少对“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34,675.59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用于新项目“面向AIPC的新一代笔电及配套技术研发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1)。
2、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变更
2025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025年5月14 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计划投资额为人民币270,648.9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40,147.58万元,计划在东莞(塘厦镇)新建制造中心,主要从事以智能手机、智能穿戴等智能硬件产品为主的生产及销售,实施主体为广东瑞勤科技有限公司。充分考虑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对原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47,765.91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拟用于新项目“南昌二期智能终端技术研发与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口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原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南昌笔电智能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华勤丝路总部项日拟延长项目周期2年至2026年8月,瑞勤科技消费类电子智能终端制造项目拟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6年5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产进度及产能爬坡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不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3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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