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6证券简称:华勤技术公告编号:2026-028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26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88%。
*本次限制性股票待相关解除限售上市申请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锁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1月 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华勤技术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治国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
17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25年1月22日对外披露了《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09)。
4、2025年1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1-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5年 2月 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华勤技术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6、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3月21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3月21日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件。
-2-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0283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号):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上述“营业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56.02%;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在计算本激励计划净利润业绩考核目标是否净利润增长率为38.55%。
达标时,剔除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实施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工持股计划在对应考核年度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3-本次激励计划仍在职的326名激励对象中,270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效考核评级为“A”,当期个人层面解除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限售比例为100%;41名激励对象2025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B”,当期个人考核评级 A B C D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4名激励对个人层面解除
100% 70% 50% 0% 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当期个
限售比例
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0%;11名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励对象因降职,公司按其新任岗位所对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
应的标准调整其获授股数及可解锁比例并回购其调减部分。
注:本激励计划目前在职激励对象共326人,均满足本期解除限售条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说明和具体安排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2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8765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88%。
具体情况如下:
已获授限制本次可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数序号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数量量占已获授予限(万股)(万股)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奚平华董事、财务负责人3.81.1430.00%
2邹宗信副总经理3.80.798021.00%
3张文国副总经理3.420.718221.00%
4王仕超副总经理3.80.798021.00%
5廖浩然副总经理6.842.052030.00%
6汪启军副总经理5.71.710030.00%
7王志刚副总经理30.900030.00%
8李玉桃董事会秘书0.60.180030.00%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4-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318人)220.757761.580327.89%
合计(326人)251.717769.876527.76%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326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