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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光学: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12 查看全文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297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5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6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9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2

议案五:《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3

议案六:《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4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6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0

议案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1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5

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报告..................................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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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联席董事长毛磊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主持人宣布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提议现场会议的一名计票人、两名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六)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五:《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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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十)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十一)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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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自我介绍并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发言主题应与会议议题相关。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当先向大会秘书处报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六、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公司聘请的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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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是公司2021-2025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新厂区全面投入运营,四个 IPO首发募投项目全面完成,公司产能得到大幅提升。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全体员工勠力同心,紧抓机遇,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为实现“五五五”战略目标打下良好开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509.33万元,同比增长37.94%,毛利率为42.79%。其中,显微镜产品实现收入29604.69万元,同比增长18.82%;光学元件组件业务实现收入48285.18万元,同比增长55.33%。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47.12万元同比增长61.72%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公司净利润16077.92万元,同比增长69.26%。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要工作如下:

1、聚焦行业发展趋势,加快中高端新兴业务拓展

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公司积极把握科学仪器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趋势和光学元组件在物联网、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方向,加快高端光学显微镜、嵌入式显微产品、车载光学、激光雷达、机器视觉等中高端新兴业务的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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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学仪器产品

光学仪器方面,光学显微镜业务保持较快增长,产品结构加速优化,盈利能力持续增强。随着全球疫情得到控制,教学类仪器需求加速回暖;报告期内,普教类显微镜业务已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同时,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加码高端显微镜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开拓。报告期内,高端光学显微镜品牌 NEXCOPE系列产品销售取得重大突破,增量需求主要来自于生命科学领域、工业检测领域以及医疗领域客户。

在生命科学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共聚焦显微镜实现小批量销售,打破国外垄断,填补了中国企业在全球顶尖显微镜市场的空白。截至报告期末,共聚焦显微镜试用客户超20家,产品性能得到科研机构、高校、医院等客户的高度认可。

在工业检测领域,工业检测类显微镜营收同比增长超70%,用于半导体晶圆检测的 NX1000/2000 系列新品实现批量销售,用于清洁度检测的 818大变倍比体视显微镜取得快速增长。在医疗领域,公司进一步拓展嵌入式显微系统新兴市场,数字切片扫描仪、病理诊断电动显微镜、NCM细胞成像仪等新产品也实现小批量销售。

2)光学元组件产品

报告期内,光学元组件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均获较大幅度增长。受益于新品量产、物流过程管控要求增加、企业对智能制造的需求加快等因素影响,条码扫描镜头、机器视觉镜头迅速放量,收入同比增长超60%。同时,公司准确把握客户需求,加速新品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超硬膜窗口逐步替代蓝宝石窗口,已应用于数万台台式扫描仪。供应给康耐视、Zebra 的高速调焦液体镜头因优异的产品性能获得客户青睐,产品快速放量;公司加速切入条码扫描镜头复杂部组件业务,继续巩固在条码扫描产品核心光学元组件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在车载业务板块,报告期内,车载镜头前片销量同比增长超90%,为切入车载镜头组装业务打下基础;在激光雷达方面,公司积极把握激光雷达车载应用的行业机遇,基于技术积累,公司先后与 Quanergy、禾赛、Innoviz、麦格纳、Innovusion、北醒光子等激光雷达领域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并于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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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定点合作项目超10家。2021年度,激光雷达业务收入超千万元;随着新客户的开发合作、客户业务进度的稳步推进,预计该业务将保持快速增长。此外,公司已将激光雷达客户群体从乘用车、商用车领域扩展至轨道交通、工业自动化、

智能安防、车联网等领域,将产品从以零部件为主扩展至激光雷达整机代工。

在专业成像领域,随着影视、娱乐、商业、工程领域对专业投影和摄影设备的需求加大,公司为电影数码摄影机制造商 Blackmagic 提供的专业摄影镜头、滤光片等产品快速放量,应用于 PCB无掩膜激光直写光刻设备的光刻镜头在手订单充足,营收实现大幅增长。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达6307.38万元,同比增长33.39%,占主营业务收入

7.93%。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系统研发、攻克了内窥镜核心镜头

的制备技术,“微流控流式细胞仪关键技术攻关”获宁波市高新区重大专项立项。

4月,经5年时间完成研发制造的中国首台太空荧光显微实验装置随“天和”核

心舱发射升空;年末,中国空间站开展首次太空授课活动,中国航天员使用该装备向全球展示了失重条件下细胞的生长发育情况。未来,太空荧光显微试验仪作为发展航天生命科学技术的重要设备,将继续为相关领域研究提供有力支撑。9月,公司主导承担的“十三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高分辨荧光显微成像仪研究及产业化”项目顺利通过综合绩效评审,并获得专家组高度评价。12月,通过由中国科技部组织的多轮专家评审,公司凭借在光学显微镜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再次牵头主导“十四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研究及应用”。公司将联合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机构,依托研发技术平台优势,充分利用国家重大专项前沿技术的积累,持续攻克我国在光学显微镜领域的“卡脖子”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平台升级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荣获“省级标准国际化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本年度,公司共取得授权专利25项,其中10项为发明专利,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起到了有效支撑。

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的原则,公司与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知名院校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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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共建的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光电科学与工程分院已成功引进3个浙大

研究团队和“宁波先进光电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2个技术创新平台,围绕超分辨宽场移频显微系统、5G移动版数码显微互动系统、液体变焦镜头、激

光雷达检测、表面缺陷检测、共聚焦 AI算法等多个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实现产、学、研、政资源协同发展,推动先进技术产业化。

3、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加速打造智慧工厂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紧盯客户的需求和变化。面对订单大幅增长,公司科学统筹产能规划,加大自动化设备及技改投入,实现产能利用最大化。本年度,公司完成设备投资共26项,工艺技改35项,引入多台高端镀膜设备、投入数条全自动生产线、建设立体化智能仓储,在开发新产品的同时成功对现有批量产品实现效率的大幅提升。

同时,公司全方位推进基础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公司各业务环节均实现了系统化平台管理。制造部门启动 MES\WMES 智能车间建设,初步完成数字化升级,使车间实现全面完整的产品追溯功能和动态数据实时可视化要求。研究院完成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 PLM系统导入工作,助力研发项目效率和技术人员的定量化评价。工业信息化的持续有效实施将为加强经营管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奠定基础。

4、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储备,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实施“哑铃”强企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强化研发和营销端的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训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大量引进研发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从189人增加至319人,同比增长69%;同时,公司调整原有销售团队架构,成立激光雷达销售部和医疗光学销售部,通过对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和技术培训,销售人员与技术人员的阶段性混编,以及不定期召开销售与技术进修会等方式,全力打造一支具有高技术水准和营销水平专家型销售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定向培养专业人才,为企业的快速发展积蓄动能。此外,人力资源部门积极落实人才发展战略,针对新进大学生实施“新苗计划”,优化高端管理人员招聘、技术人才培育体系,赋能组织成长、不断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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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5月,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首次实现员工股权兑现,提升了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持续的推动力。

5、开展党建和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加强组织赋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书记讲堂”、“追寻红色足迹”、“我唱红歌给党听”等庆祝建党百年华诞活动,结合公司五年战略目标,公司全方位持续开展“不忘初心”主题教育,在干部队伍组织了从“给我上”到“跟我上”的主题学习活动,要求管理人员发扬“实事求是”的延安精神,以重点项目和团队建设为抓手,切实明确目标、有序推进完成各部门年度和五年的工作目标。

二、2021年度公司总体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各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管机构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凭借规范的公司治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研究院升级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除此之外公司也荣获2020年度宁波市电子信息产业“亩均效益领跑企业”称号和高新区“重点骨干企业”。

三、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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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届次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2021年1第七届董事会第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月12日六次会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3第七届董事会第

月2日七次会议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4第七届董事会第

9、《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月12日八次会议

10、《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5、《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4第七届董事会第2、《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月26日九次会议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8第七届董事会第1、《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月20日十次会议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增设联席董事长并选举联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5、《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

10、《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9第七届董事会第

月10日十一次会议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21年10第七届董事会第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月26日十二次会议

3、《关于增加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年12第七届董事会第2、《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月13日十三次会议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提请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根据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对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进行认真执行。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议题

11/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12021年第一次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月6日临时股东大会动资金的议案》。

2021年12021年第二次

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52020年年度股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月7日东大会

6、《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021年92021年第三次3、《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等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保障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3名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秉持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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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就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均认真履行职责,就日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

(四)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报告92篇,共提交并刊出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上网文件数量达141篇,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B级。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除了信息披露以外,公司积极通过现场沟通、机构调研、策略会交流、e互动平台、证券部邮箱、投资者咨询电

话等方式,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桥梁,促进中小投资者认识公司价值,增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理解和信心。

(五)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因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38.85万股上市流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已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后续公司将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审查

13/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通过后,公司将由董事会审议,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股权进行解锁。

(六)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建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口碑,推进公司在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1、202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053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8580900.00元(含税)此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完毕。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截至

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1047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4297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业务与运营

围绕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按照公司年度发展目标,聚焦细分市场竞争优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全力推动重点项目的业务规模增长。继续加强销售、供应链、生产制造等主要运营流程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产出规模和整体运营效率。

(二)技术与研发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发挥产学研合作平台优势,提升技术研发人员能力素质。

通过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产品两个抓手,并借助开展“高端仪器、光学镜头、项目管理、体系培训”等模块的专题培训,全面提高光学仪器在光学、机械、电子、算法、软件方面的技术水平,围绕条码扫描、光刻镜头、激光雷达、车载光学等

14/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领域进行中高端光学元器件的研发工作,加快 OEM产品向“复杂化、模组化”的方向发展。

(三)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做好已结项募投项目的合同尾款资金管理,推进“激光雷达元组件项目”的实施建设,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

(四)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根据2021年公司和个人业绩考核情况,做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的解禁工作。通过激励计划的实施和宣贯,增强员工凝聚力。

(五)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继续践行“不忘初心”“穿透落实”等主题学习,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人才培育机制。侧重营销与技术端,加大人才引进与培训力度,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相匹配的高能力人才梯队。同时,大力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体系的建立并完成文化手册的编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15/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的讨论与审核,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八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两项议案。

2、2021年3月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2021年4月12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1年度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十二项议案。

4、2021年4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5、2021年8月2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6/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转让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6、2021年9月10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1年10月26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8、2021年12月7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三项议案。

二、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规则规范运作,切实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范。本年度并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利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7/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四)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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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领导下,通过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2021年公司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2〕333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变动比率项目名称2021年2020年增减额

(%)

货币资金609764446.59473857562.12135906884.4728.68

交易性金融资产240000000.00135000000.00105000000.0077.78

应收票据535000.001035648.03-500648.03-48.34

预付款项6586931.084790695.811796235.2737.49

存货175328763.48122466593.1452862170.3443.16

其他流动资产32059862.42133540817.42-101480955.00-75.99

投资性房地产23970705.4836247939.65-12277234.17-33.87

在建工程28123181.2016885291.6711237889.5366.55

长期待摊费用-30911.85-30911.85-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6251304.131827188.854424115.28242.13

19/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变动比率项目名称2021年2020年增减额

(%)

预收款项222980.3222394.95200585.37895.67

合同负债8856809.076182738.762674070.3143.25

应交税费7947317.6811821111.39-3873793.71-32.77

其他流动负债1940511.46511010.831429500.63279.74

长期应付款3582738.435399139.08-1816400.65-33.64

递延收益11389226.034250000.007139226.03167.98

递延所得税负债785030.73400810.74384219.9995.86

资本公积553168219.91547163191.046005028.871.10

减:库存股13645870.0021087200.00-7441330.00-35.29

未分配利润744835560.45541887716.77202947843.6837.45

上表中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原因说明:持有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款增加所致

5、存货变动原因说明:受疫情影响以及营收增长导致备货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归入其他流动资产的理财产品同比减少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转出所致

8、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新增设备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1、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12、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4、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交易性金融负债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15、长期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南京永新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备用金减少所致

16、递延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固定资产折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8、减:库存股变动原因说明:股权激励第一期解禁30%限制性股票所致

19、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利润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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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状况分析:

(一)营业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795093310.90576409916.2737.94

营业成本454885206.21333858948.6836.25

销售费用35253818.8830502180.4315.58

管理费用39687841.8941982615.55-5.47

财务费用9935906.9410788662.36-7.90

研发费用63073753.5647285601.3533.39

上表中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增长导致营业成本的增加所致

3、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加大研发投入的力度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比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231266.34188752935.26-8.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59826.08-130372618.68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100193.14-1469484.73不适用

上表中主要财务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同比减

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同比

增加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1/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50654510.30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77412012.27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10477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4297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2/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3/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2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1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各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300.00

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420000.00

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2000.00

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5000.00

宁波江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10000.00

宁波分行

合计61300.00

24/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5/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占收入比例较高,主要采用美元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为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于

2022年度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

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等。

(二)外币币种:主要为美元

(三)资金额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5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四)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授权: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

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6/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

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三、风险控制方案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

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7/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同类公司薪酬标准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

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础薪酬

结合相关行业内相应岗位平均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岗位管理目标年度完成情况挂钩,实际年度薪酬金额根据考评结果上下浮动。

四、发放规则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

效薪酬根据相关考核制度统一发放。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监事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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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29/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同类公司津贴标准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的现任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职工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7日

30/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以及业务合作的连续性,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执业资质

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等。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合伙人数量210人注册会计师1901人上年末从业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员类别及数量749人会计师

3.业务规模

业务收入总额30.6亿元

上年度业务收入审议业务收入27.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8亿元

31/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报家数511家

审计收费总额5.8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上年度上市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公司(含 A、B股)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年报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 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累

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

计已计提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购买的职业保险

1亿元以上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累计赔偿限额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2/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是否从事兼职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从业经历过证券服情况务业务

2006年加入天健会计师事

中国注册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审计工

会计师、作,曾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牛项目合伙人姚本霞高级会计无是

集团、新化股份、康恩贝、中亚

师、注册股份等十余家上市公司提供年税务师报审计及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2017年12月加入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至今,从事审计工质量控制复中国注册

田业阳作、质量控制复核工作,为丽岛无是核人会计师新材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国注册详见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姚本霞无是会计师介绍。

2016年10月加入天健会

本期签字会

计师事务所至今,从事审计工计师中国注册

杜将龙作,先后为贝因美(002570)、道无是会计师

明光学(002632)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33/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类型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刑事处罚无无无行政处罚无无无行政监管措施无无无自律监管措施无无无

二、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次收费系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与上一期费用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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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的情况,公司拟对现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1、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光学仪器和其他光学、电子产品制造。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修改经营范围事项具体以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就上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准,公司的经营范围:光学仪经营范围: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器和其他光学、电子产品制造。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

1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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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上述经营范围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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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报告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思甜)本人于2015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10日任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马思甜,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宁波大学工商经济系副主任、宁波保税区石油化工交易所总裁助理、宁波华诚外

贸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会秘书,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2021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亲自出委托出席报告期内应亲自出委托出席姓名应参加董席次数次数参加股东大席次数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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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次数会次数马思甜55033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

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等事

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38/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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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92篇,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任期期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

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思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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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国庆)本人于2021年9月10日起任职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闫国庆,男,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沈阳市外经贸委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沈阳市辽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浙

江万里学院副校长兼商学院院长;现任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三江购物

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艾克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2021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亲自出委托出席应参加股亲自出委托出席应参加董姓名席次数次数东大会次席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数闫国庆3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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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修订章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财务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任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42/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任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43/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92篇,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

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闫国庆

2022年5月17日

44/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钢)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李钢,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曾任宁波市审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所长,宁波四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2021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亲自出委托出席应参加股亲自出委托出席应参加董姓名席次数次数东大会次席次数次数事会次数数李钢880440

45/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修订章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

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修订章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

46/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47/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92篇,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

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钢

2022年5月17日

48/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荣)

作为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的工作中,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陈建荣,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助理及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本人确认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任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2021年度会

议出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应独立董事亲自出委托出亲自出委托出席应参加董参加股东大姓名席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事会次数会次数陈建荣88044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公司的法人治理、股东利益保护、风险控制、关联交易、修订章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49/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权益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

银行授信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修订章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本人结合专业经验,对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董事高管薪酬、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进行了审核,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对公司的现场考察工作。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管进行交流沟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管理层讨论,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基于专业角度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和交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便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0/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未改变定价原则,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是合规合适的。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工作,累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0元(含税)。公司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兼顾对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持了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合理性。

51/52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遵循各项监管规则,有效执行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本年度公司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92篇,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情况。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持续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要求,充分履行诚信与

勤勉的义务,认真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经营情况和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

用等重点事项,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建荣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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