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证券简称:永新光学公告编号:2026-025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整体安排,公司拟自第八届董事会换届完成之日起,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同步删除《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中联席董事长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207600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87%。股份注销完成之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将发生变动。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
就上述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93.67万元。11072.91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110936700股,全部为普通股。110729100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第七十二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3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一名董事主持。
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中3名为独立董事,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表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副董事长1人,设联席董事长1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
4人。董事长、联席董事长和副董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
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联席董事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司副董事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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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或副董事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副董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行职务。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百〇四条释义第二百〇四条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
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
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
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
6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其他组织。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联关系。
(四)除公司章程所规定的
事项之外,联席董事长职权范围及产生程序与公司副董事长相同。
本次章程修订中,其余只作个别字词的修改或因增减条款带来的序号改变,不涉及实质意思的改变,在此不作列示。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7月)》。
四、修订治理制度情况
就上述不再设置联席董事长职务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6项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序号制度名称类型审批机构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股东会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股东会
3《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股东会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5《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业务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6《市值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上述制度中,1-4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5-6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形成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