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7证券简称:永新光学公告编号:2025-047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754891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903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曹其东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奚静鹏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7538078 99.9860 7240 0.0093 3600 0.0047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484 99.2244 599634 0.7732 1800 0.0024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484 99.2244 599634 0.7732 1800 0.0024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384 99.2243 599634 0.7732 1900 0.0025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5484 99.2218 601634 0.7758 1800 0.0024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5484 99.2218 599734 0.7733 3700 0.0049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5584 99.2219 599634 0.7732 3700 0.0049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384 99.2243 599734 0.7733 1800 0.0024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384 99.2243 599734 0.7733 1800 0.0024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384 99.2243 599634 0.7732 1900 0.0025
2.10议案名称:《关于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7541718 99.9907 5300 0.0068 1900 0.00252.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76947484 99.2244 599634 0.7732 1800 0.002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1483192399.776172400.149536000.0744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
2.01424132987.580759963412.382018000.0373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
2.02424132987.580759963412.382018000.0373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王婷婷律师、龚宇萌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上网公告文件1、《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