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井神”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盐井神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号)》同意注册,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34104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38元,共募集人民币1799999993.52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5754159.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94245834.0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NJAA3B0010)。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将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1795729993.54元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1核查意见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总拟投入募集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
额金额(调整前)金额(调整后)
1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188912.00180000.00179424.58
合计188912.00180000.00179424.58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94245834.04元,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800000000.00元。因此,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42881423.41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42881423.41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本次置换金额
1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342881423.41342881423.41
合计342881423.41342881423.41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5754159.48元(不含税),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558787.76元(不含税),其余发行费用5195371.72元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558787.76元,具体情况如下:
2核查意见
单位:元序号费用类别发行费用金额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本次置换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4075471.68
2律师费用183962.26110377.36110377.36
3审计及验资费用754716.98183962.26183962.26
4印花税448673.63
5登记费173410.40173410.40173410.40
6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17924.5391037.7491037.74
合计5754159.48558787.76558787.76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343440211.17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3440211.17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3440211.17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
3核查意见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4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姜磊宋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