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亚辉)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认真、勤勉、忠实的态度履行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动态,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委员会的议案,就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与关切。2025年4月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1月-4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84年12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第十
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2020)。任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任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2025年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为法律,不负责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取额外且未披露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凭借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多年工作经验,坚持客观、独立和审慎的原则,依法、公正地发表意见,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任期内召开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也都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没有无故缺席董事会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对审议的事项均投票赞同,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是否连续两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参加会议
2次2次0次0次否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审议内容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提名委员会1次1次案、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1次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战略与 ESG 委员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次1次
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1次1次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微信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前,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能够精心准备并及时传递会议材料,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媒体、网络上披露的相关信息,监督核查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范畴,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股权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符合规定的激励对象实施解锁,对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激励条件对象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任期内,按照《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审计意见和审计过程中的关注重点及时与公司及会计师沟通,严格审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构建了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规则的要求,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公司治理情况任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率先实施监事会改革,取消了监事会的设置,由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原来监事会的职责。本次改革取消平行监督机构,减少层级重叠与沟通成本,缩短决策链条,将资源聚焦核心业务,实现从“事后纠错”到“事前把关、事中监控”的全流程管控,通过专业化、前置化、低成本的监督体系,有力提升治理效能与投资者信心。
(六)董事提名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出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本人认真审阅了拟选举董事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认为候选董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任职要求,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
放的执行情况,本人认为薪酬方法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薪酬支付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七)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认真梳理,本人任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本人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定,恪守独立董事行为规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广大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大力支
持与配合,祝愿公司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亚辉
2026年4月22日(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亚辉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