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永红)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进行表决,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上述相关方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5次董事会会议,因公务原因导致时间冲突,未出席股东会。在历次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均投出赞成票,具体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董事会次数未亲自参加会议
5次5次0次0次否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 ESG、审计与风控、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任期内的全部会议,确保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审议内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1次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编制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审计与风控委员会3次3次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
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关于处置并核销低效或无效资产的议案、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国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转让溶腔相关资产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次 2 次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未
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
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借助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机会,到现场实
地了解公司运转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日常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和相关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前,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工作人员能够精心准备并及时传递会议材料,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公司发来的监管法规、监管案例、监管动态等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常态化参加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升的学习培训,准确理解证券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六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义务。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任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范畴,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定期报告能够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规范、整体有效,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层面的重大缺陷。
(四)现金分红情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6亿元(含税)。本人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分红力度在同行业中处于前列,兼顾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相契合,同时严格遵循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要求,薪酬核定与发放合规合理。
(六)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对以前年度公司、股东做出的承诺进行认真梳理,未发现过去一年公司及股东有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58份,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报、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坚持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信息,未发生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依规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2026年度,将继续恪守诚信勤勉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永红
2026年4月22日



